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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靖财经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代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代理机构。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且满足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名称:曲靖财经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1.2项目预算金额:按照国家行业收费标准,以投标单位中标费率计算代理费。


1.3项目基本情况:曲靖财经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工作,自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期限为3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中标单位不能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代理工作,学校将视情况与其解除合同)。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服务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学校将通过招标管理部门查询核验。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2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到曲靖财经学校弘毅楼9-7室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3.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网上涉税查询记录截屏或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不接受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时间、地点


4.1谈判时间:2020年1月14日15时00分。


4.2谈判地点:曲靖财经学校弘毅楼七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学校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曲靖财经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学校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财经学校


地 址:曲靖职业教育中心曲靖财经学校(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


联系人:王鑫飞


电 话:13769571688



曲靖财经学校


2020年1月9日


文/杨小兵/总务处